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文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5〕51号文件要求,2025年第03期共31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25年9月1日—9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9月5日之前将有关意见反馈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电话:8299971附:2025年第03期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xlsx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