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金额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经核定数量共6935头,按照补助标准档分:第一档次补助60元/头,共211头,第三档次补助80元/头,共6728头,此次补助金额额共计:59000元,剩余补助款491580元未拨付,二、补助资金来源(一)桂整合〔2024〕26号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补助资金额5.9万元,三、补助对象:(详见附表)四、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22日止,五、举报反馈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出证明材料进行举报,举报电话:5215008.地址: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50号,上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