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构建创新应用场景建设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二)实施产业协同创新行动4.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强化产业技术攻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平台建制化科研与企业市场化创新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建设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实施科技人才集聚行动7.大力推动顶尖人才引育,(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9.全面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1.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科技金融赋能行动13.强化科技财政金融政策协同,支持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17.弘扬崇尚科学创新文化,(市科技局负责)三、组织实施坚持党对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