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8月29日关于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是分行业领域由省级行业部门组织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条省科技厅负责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审核,以及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单位为省级行业部门,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推荐单位为省级有关单位、地方科技管理部门等与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事务相关的单位,第五条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七条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每年度申请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采用限项制,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省级行业部门在当年组织实施的省重点行业领域科技计划中,第九条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和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程序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公示,第十条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一)企业自主实施的科技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第十一条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申报所需材料:(一)高校院所实施的产学研项目上升为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要求对承担单位研发投入规模、重大科技成果、成果转化效益等核心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