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函字〔2025〕127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规定,经专家考核、评审,认定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威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威海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国家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详见附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特此通告,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9月1日附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名单序号机构名称检测范围通讯地址考核合格证书编号1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威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威海市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威海国家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农产品威海市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科技新城创新路166-6号[2025]农质检核(鲁)字第0027号备注:检测范围详见《授权检测范围及限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