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溧政规〔2023〕2号)和《溧水区农业农村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溧农字〔2020〕14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溧水区农业农村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30日,(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申报人填写《溧水区农业农村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区农业农村局对通过公示、复核的申请人的购房补贴进行汇总报至区房产局,由区房产局统一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并按《溧水区人才安居办法》(溧政规〔2023〕2号)文件承担比例拨付给各镇(街道)发放,四、提交材料(一)《溧水区农业农村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享受我区其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的,享受购房补贴的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四)每年镇(街道)对享受补贴的人才进行审核,终止其继续享受人才安居政策资格,停止发放购房补贴,(五)对弄虚作假骗取享受人才安居政策或不如实上报人才变动情况的企业,取消企业人才安居申请资格,联系人:乡村产业发展科袁航56226588附件:溧水区农业农村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