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支持范围本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我县二手车经销企业和扩大规模、提升能级,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加强主体培育和品牌建设,二、资金支持标准在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汽车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含)到1亿元的,汽车零售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三、资金支持对象1.在本县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手车经销企业,四、申报资料(一)基础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专项材料1.《贺兰县二手车经销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附件1,4.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数据说明及数据来源证明(附件3),申报主体向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胶装),就审核确认入围主体名单向社会公示,县商投局按照最终入围主体名单,如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零售额已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获得本政策措施奖励资金支持的单位,附件:1.贺兰县二手车经销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申请表2.企业承诺书3.商贸服务企业(单位名称)销售数据说明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5年8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