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通知(商自贸发〔2025〕162号)江苏省人民政府,请按照《国务院关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0号)有关要求,商务部江苏省人民政府2025年8月25日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为全面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江苏自贸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全产业链集成创新发展,将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生物医药创新发展高地,二、增强生物医药研发创新能力(一)开展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技术创新,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建设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探索完善健康医疗类数据管理使用标准,支持加快建设全国高校生物医药技术转移转化分中心(江苏),支持江苏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允许江苏自贸试验区根据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制定急需紧缺人才评价标准,探索推进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研究制定生物医药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率先提升药品和医疗器械国际化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