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报2025年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专项资金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法人组织,分别给予资金扶持10万元、6万元、4万元,按会议消费额的3%给予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按年销售总额的1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扶持,5.对连续3年以上组织举办或参与市级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的旅游类企业,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30万元,按该项目总投资金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按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二)青浦区现代服务业(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3),经审核符合旅游品牌引进类申报条件的项目,经审核符合旅游建设类申报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