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实施好我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情况,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我县拟继续遴选农作物秸秆(指早稻秸秆)粉碎高效直接还田、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打捆离田原料化、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利用示范、农作物秸秆果园异地还田示范等实施主体,现将《遴选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遴选方案),请有意愿申报的实施主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安远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19日关于印发《安远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的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