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各镇开展项目策划、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二、申报项目,产业帮扶项目数不低于50%,着重扶持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和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项目上,重点扶持促进村财增收的停车场、充电桩等新基建建设项目,倾斜支持传统侨村村庄梳理式改造和保护开发项目,三、补助资金,泉州市将根据各区(县、市)项目申报情况,按照因素分配法下达补助资金,我市根据泉州市下达的补助资金择优确定补助项目,四、申报时间,请于5月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通过政务平台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