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5〕4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有关资金的通知》(扬财农〔2025〕33号)精神,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有关工作任务,经集体决策,同意扬州市江都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项目类型及补助资金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3日—8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14-86552739,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拟立项汇总表.docx扬州市江都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3日【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