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下达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的通知廊坊市、秦皇岛市、承德市财政局,有关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调整下达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函》(冀工信财函〔2025〕328号),现对提前下达你市、县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预算万元进行调整,用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具体金额详见附件,该资金2025年收入科目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对下补助调整表2.2025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