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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

平南县人民政府 | 2025-08-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为做好平南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资金支持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短板以及开展粮食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粮食规模经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近三年来,1.村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经村两委核实同意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实地核查申报主体的种植规模、设施设备、技术应用等情况,3.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申报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供销合作社等服务主体参加遴选,1.村级申报:符合条件的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经村两委核实同意后上报所在乡镇(街道),3.县级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四、材料提交及时间要求(一)申报主体请于9月4日前向乡镇(街道)提交以下材料:1.《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1)或《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详见附件2),2.粮食规模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乡镇(街道)请于9月5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以下材料:1.提供收集申报主体提交的全部材料,2.提供填写好《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1-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名)、《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1)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签名),附件:1.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表1-1.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2.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表2-1.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1-1:平南县2025年规模经营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2-1:平南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申报镇级推荐汇总表.xlsx关于公开遴选平南县2025年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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