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实施细则》,二、申请条件(一)技术交易双方须以实名制方式在平台进行线上技术交易,(四)技术交易买方须是在闽企事业单位,(五)技术交易合同须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六)技术交易须于2024年4月29日(《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实施细则》印发之日)之后在平台进行交易签约(具体指技术交易挂牌或竞拍具体指技术交易挂牌、公示等重要交易过程通过平台开展并通过线上签约模块上传相应的技术交易合同,上传的技术交易合同内签订日期不得早于技术交易在平台挂牌或竞拍、公示的时间,平台交易签约时间包括上传的技术交易合同内签订时间及电子签章签约时间,(七)自2024年4月29日(《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申请单位平台线上技术交易总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线上技术交易总额以实际技术交易到账额予以确认;(八)以下技术交易不属于补助范畴: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政府采购等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技术交易,三、补助标准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平台线上技术交易卖方,本通知的补助政策可与《福建省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购买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管理细则》相关政策叠加享受,与《福建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业绩优秀和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实施细则》中的高校院所在闽转化科技成果奖励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填报《福建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技术交易补助申请表》,(二)审核推荐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中直或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科研单位、央属或省属高等院校、国资监管部门出资企业等具有推荐权限的单位登录系统,(三)获得补助的单位应将该项补助经费统筹用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业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