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局拟定了《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发展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821770,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26日平湖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分享到: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