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省知识产权局修订了《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辽宁省知识产权局2025年8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推进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发展、产业布局、企业创新、研发项目、人才培育等知识产权策略,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第二条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以下简称导航基地)是经申报评定、备案建设、绩效评估等程序遴选出来的可承接专利导航成果落地、促进专利导航作用发挥的工作载体,应能承担专利导航国家标准宣贯、项目实施推广、决策咨询支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和转化等工作任务,第三条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统筹、指导导航基地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运营类服务机构、相关事业单位,第三章申报与评定第八条省局印发《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申报书》,第十三条导航基地应积极开展以下工作:(一)围绕重点产业集群(链)高质量发展,(六)围绕重点产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工作,第十八条省局每三年组织对导航基地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导航基地:(一)导航基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评估(自评)或者评估(自评)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辽宁省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