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就业援助服务,规范就业援助实施工作,提高就业援助实效,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是指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七)被征地农民,(三)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者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四)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四、认定时限全年工作日内,五、认定经办单位及联系方式(一)县级经办部门县人社局就业中心联系人:杨燕电话:0878-8216745(二)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党群服务中心1.元马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61044462.黄瓜园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3541823.羊街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3910004.老城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2130005.物茂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61042706.江边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3512237.平田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3140588.姜驿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3500049.新华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610422410.凉山乡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0878-8222998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