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三)初步设计及其提出的投资概算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第二十二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二十四条市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市本级(包括市直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逐步将使用市级政府投资资金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范围,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编制:(一)市级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印发关于编制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通知,(二)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向市级投资主管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市级政府投资需求计划建议,(四)市级财政部门将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安排初步草案预算安排情况通过预算“一下”控制数告知市有关部门,第二十七条列入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实施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工期、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额、资金安排方式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第三十条项目单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市级财政预算和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第三十一条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核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和预算编制,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项目单位经严格审查后按程序向原概算核定部门提出概算调整申请:(一)因国家建设标准、建设规范等政策调整,第三十七条市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项目概算,项目单位需就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以及投资完成情况报送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