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现就2022年绍兴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返还对象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单位,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二、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进行返还,三、返还条件(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二)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符合国家、省相关规定,裁员率按上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不含劳务派遣企业)无需提出申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申即享”外的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五、其他说明(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二)劳务派遣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