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旅资源〔2022〕13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为高质量推进村庄景区化,启动浙江省景区村庄2.0版建设,请各市根据《浙江省景区村庄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南2.0版(试行)》及实施细则,在3A级景区村庄基础上摸排确定培育试点对象,试点工作的推进应与未来乡村、数字乡村、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休闲乡村提升改造、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充分衔接和融合,加强方案编制、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将景区村庄运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运营评价,注重政策激励,对试点成效显著的村庄,请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试点遴选,推荐村庄名单请于6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相关推进情况总结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资源开发处刘卉妍电话:0571-85211056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社会事业处汪佑福电话:0571-86757592附件:《浙江省景区村庄建设与服务管理指南2.0版》及其实施细则(试行).doc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