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的创建申报工作,严格对照《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经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拟推荐青岛中山路步行街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青岛市商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联系方式:青岛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与市场体系建设处(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1516房间,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1371,邮箱:swjltc@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