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25年度第二批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5〕90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鲁人社字〔2021〕31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生活补助发放范围本通知所指发放博士(后)生活补助的用人单位范围包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乡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企业(含符合条件的中央驻鲁企业)、省属事业单位(不含省属医院、科研院所、学校),上述博士后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可按程序获得生活补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定发放,二、生活补助类别标准及发放安排(一)博士(后)生活补助项目包括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出站留(来)鲁一次性生活补助3类,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博士留(来)鲁工作后享受最高3年15万元的生活补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留(来)鲁工作后享受一次性最高15万元的生活补助,(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生活补助、已享受博士生活补助且未满补助年限的主要采取“政策找人”机制发放,未纳入“政策找人”名单的符合条件的博士(后),满2年的可直接申请享受2年10万元生活补助,(三)已享受博士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留(来)鲁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三、有关要求(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生活补助政策宣传工作,(二)第二批博士(后)生活补助计划于2026年3月底前拨付至博士后设站单位或用人单位,82893219附件:1.山东省博士(后)生活补助申报指南2.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方式附件1-2.docx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8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人才开发处、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文件下载:鲁人社函〔2025〕90号.docx鲁人社函〔2025〕9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