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法〔2023〕3号)、《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法〔2024〕4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对上报的2023年度、2024年度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对,现将对符合要求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拟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发改局能源科,联系电话:0575-86019958,附件:附件1-2023年度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名单.docx附件2-2024年度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名单.docx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