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等产学研合作,现就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与补助标准(一)支持范围申报补助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二)补助标准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省创新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对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至厦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企业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最高50%的支持,三、申报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补助须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5.补助申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限制科技资金申报资格名单,(二)申报要求1.申报补助的项目须已形成明确成效(如技术创新成果或经济效益等),2.项目负责人须为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的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不得以同一项目或内容相近的项目多头申报、重复套取同级财政资金,(三)申报材料1.厦门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补助申请书、承诺书,3.厦门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成效报告(须签字盖公章及骑缝章),(二)申报补助的项目名称、合作协议(合同)上的项目名称须一致,合作各方联合申报协议、承诺书、厦门市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成效报告等材料模板可在申报界面附件材料处下载,(三)集中评审:市科技局对推荐兑现补助的项目集中受理、材料审查和集中评审,(三)市科技局未委托或指定任何机构、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