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的部署要求,突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编写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并对其基本条件、真实性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每县(市、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2024年获得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激励表彰的县(市、区)、未来产业先导区所在县(市、区),增加名额原则上用于产业集群或未来产业先导区核心区,三、请于2025年9月1日前,通过“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系统”,组织拟推荐企业在线填报申请材料,0635-8210407附件:附件1:推荐申报2025年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一览表.xls附件2: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附件3: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xls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