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文件规定,经单位申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市人社局复核,以下2家企业符合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5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恩施市人社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电话:0718-8415878(恩施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附件:2025年恩施市就业见习基地信息公示表(第一批)恩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