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建〔2022〕6号泰顺县交通运输局,泰顺县交通运输管理中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1]119号)等精神,经研究,现将2022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075.26万元下达给你们,该款列“21401公路水路运输”科目,请各有关单位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规范实施,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附件:2022年泰顺县交通运输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1月18日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印发泰财建〔2022〕6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