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财农〔2022〕5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3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6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扶贫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异地搬迁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19〕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生态搬迁办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我县2021年度省级农民异地搬迁项目生态大搬迁第九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安置搬迁6户7人,现将补助资金2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相应增加“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预算指标,请切实加强此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与监管、专款专用,将补助资金采用“一卡通”方式支付给异地搬迁农户(重建户),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查处,要督促异地搬迁农户(重建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民房重建、旧房拆除和报账等工作,并将报账后相关材料报送县生态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做到完成一户,兑现一户,销号一户,附件:2021年度生态大搬迁第九批低收入农户补助资金明细表泰顺县财政局泰顺县乡村振兴局泰顺县生态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18日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监察委、县审计局,泰顺县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印发附件:2021年度生态搬迁办第九批生态大搬迁对象低收入农户第二批补助资金明细表序号乡镇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受灾类型户口性质家庭人口家庭类别原居住村安置地重建方式家庭成员家庭成员身份证号补助资金(万元)1三魁镇吴细媚33032919540111134113255778502D级农1低保夏家山村伊号院安置房避灾安置32三魁镇林允富33032919671226133313706789483D级农2低保水车洋村伊号院安置房避灾安置小区毛先珍3303291970102811666小计:2户393包垟乡王绍美33032919510108555915267728497D级农1低保新塘垟村茶山墩小区避灾小区3小计:1户134东溪乡卓牡丹33032919570501204313958980250D级农1低保吾坪村伊号院安置房移民小区35东溪乡刘俊轩330329200703063457D级农1低保琴桥村东溪乡避灾避灾小区36东溪乡蔡祈快33032919421026207013750911903全倒户农1低保琴桥村伊号院安置房移民小区3小计:3户39合计:6户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