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建成一批引领性试点示范项目、形成一批低碳发展示范片区、培育一个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构建一套支撑保障政策机制、凝聚一项绿色发展社会共识,二、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一)能源领域全面实施“光伏+”工程,(二)工业领域加快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四)建筑领域加快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等示范项目,推进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碳捕集技术等新技术发展,聚焦新能源与节能技术、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建筑、设计、环保等优势产业与低碳技术融合创新,促进绿色建筑、绿色设计和低碳环保技术等绿色产业的发展,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服务绿色低碳产业实体经济,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提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