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的公告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农机化项目申报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建设内容(一)建设目标,在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融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户节本增效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模范表率作用,根据往年省级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和省级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实施指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上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机具价格的80%,补助标准按不高于项目实施主体购机实际单价80%进行补助,从事主要农作物(大豆、玉米、水稻、马铃薯、小麦、油菜等)种植或农机作业服务的农业经营组织,(一)符合申报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将《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申报表》和《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四)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评审,三、有关要求(一)本年度内已获得农机化项目机具购置补助的,评定后的实施主体要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相关协议,(二)申报经营主体于2025年8月29日前将相应纸质申报资料提交到大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监督电话:0857-5221652业务咨询:18798010144附件:1.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申报表2.承诺书3.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大方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25日附件1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申报表.docx附件2承诺书.docx附件3大方县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用于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