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管理办法》(宁科规发〔2025〕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主体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二)概念验证中心专业条件1.具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概念验证所需的固定场地和配套设施,用房使用权须不少于5年,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移转化的概念验证服务项目不少于2项或者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10万元,(三)中试平台专业条件1.具有核心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在自治区内转移转化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或者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二、有关要求(一)申报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管理办法》相关条件和要求,(二)申报单位应在申报截止前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自治区概念验证中心申请书》或《自治区中试平台申请书》,市、县(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应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链创新发展需要,并对本部门、本地区推荐的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四)申报单位填报截止日期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