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2025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优化地球科学前沿布局,地球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一、项目定位和资助计划(一)项目定位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1.战略研究类:地球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学科发展战略研究,项目选题应与地球科学部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相匹配,资助数量不超过1项,资助强度约30万元/项,2.会议培训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3.科学传播类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2.会议培训类项目中会议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际学术组织组委会主要成员,并获得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培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国际学术组织组委会主要成员和本次培训活动主讲教师,3.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2)会议培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重要报告或课程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拟参会人员名单,预期成果等;申请人为组委会成员或培训活动主讲教师等信息需在“人员组成”部分明确说明,(3)科学传播类项目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合作方中学/小学介绍,预期成果等,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申请人为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主要参与者为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等信息需在“人员组成”部分明确说明,6.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5年9月29日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完成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2.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ghc@nsfc.gov.cn,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