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确保2025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25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第四批)2863.55万元下达给你们,用于按规定项目免费为居民提供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下达县级补助资金2863.55万元,二、根据“预拨、结算”原则,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人均90元标准进行预拨,补助资金暂时分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补助2类进行核定,(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得超过(30元×考核年度已签约且已建档人数),实际获得金额按照《福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基层版)》得分档次来核定,(二)扣除上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实际获得金额后的剩余资金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补助,实际获得金额按照考核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分(含附加分)档次来核定,于次年下拨补助资金时执行多退少补,三、此项目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确保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专款专用,附件:1.2025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表2.2025年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目标表3.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览表福清市卫生健康局福清市财政局2025年8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