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产业发展,切实保障本市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厅字〔2025〕19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该稿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书面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公示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9月25日联系方式:0660-3600603、3600606(传真)地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28号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102室)邮箱:swylbzdyS@163.com邮编:516600汕尾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8月25日附件:1.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汕尾市长期护理保险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