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符合《辽宁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规定的奖励范围,在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取得创新性、代表性成果的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青年科技工作者,急需紧缺领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二、奖励导向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围绕“好房子”建设、城市更新、智能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筑以及绿色建筑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的科技成果,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推荐指标不限,省相关学(协)会,省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省内有关大专院校,不受理自荐,(九)不符合《辽宁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章程》要求的项目,报送至奖励办,六、报送时间地点报送受理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17日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七、联系方式联系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3447658联系人:钱晋宁15840500015于志国13166627779辽宁省建设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