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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 2025-08-22
根据《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宛科〔2023〕58号),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工作,二、申报条件(一)中心依托单位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临床诊疗水平领先,在申报领域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处于全市领先,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依托单位具有健全完善的《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为临床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二)中心主任应满足的基本条件1.中心主任原则上为中心临床及转化研究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建设、研究工作的专业人员,能够协调依托单位为中心建设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三)其他条件未尽事宜应遵循《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执行,三、注意事项(一)原则上每个医疗机构最多只能申报其中三个疾病领域,且在每个疾病领域只能申报一个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同一所大学所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疾病领域只能有一个机构申报,四、申报时间及要求(一)申报单位须提交加盖公章的《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及《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格式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程进远路歌联系电话:63134961邮箱:nykjsfk@126.com附件:1、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2、南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3、有关附录格式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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