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年新增销售产值1000至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对年新增销售产值500至1000万元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经相关部门认证进入规上工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对年上缴地方税收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对年上缴地方税收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对应给予引才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科研成果经省科技厅认定后给予企业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促进工业稳增长成效明显且贡献突出的镇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分别给予5万元和1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