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陕西省工业遗产申报范围主要包括:在陕西省范围内形成的、代表工业遗产主要特征的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工业遗产申报兼顾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非物质遗存原则上不独立申报,二、申报条件申报陕西省工业遗产,三、申报方式及程序(一)本次认定申报通过线上进行资料填报和初核,点击陕西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资料填报,(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线上初核,(三)各主管部门组织通过初核的申报主体打印并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四、工作要求(一)各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二)请各主管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三)请各主管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四)请各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31日前,附件: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人信息表.wps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