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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报及知识产权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的通知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01-16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为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4年度报告》填报及我市知识产权行业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报及知识产权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的通知》(陕知函〔2025〕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内容(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4年度)》报表要求填写2024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的基础数据,以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地理标志年度产值、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地理标志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政策宣贯与宣传培训等年度工作情况,(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征集辖区内提升和规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促进、服务等领域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标准立项申请,经过审核后推荐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其中地理标志相关标准重点应为规范地理标志相关产品生产地域、加工工艺、生产流程等环节需要制定省级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二、相关要求(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4年度)》填报工作,并按照报表中填报说明逐项填写,(二)知识产权行业内标准申报相关材料格式及填报要求应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征集2025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指南及相关通知要求填报,(三)申请标准立项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所涉及产品须为获得国家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产品,三、报送时限、方式及联系人(一)2025年1月23日前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年度报告(2024年度)》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延安市知识产权局,(二)省级地方标准立项推荐文件、立项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前报送至延安市知识产权局,附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2024年度报告(模板).doc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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