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联合会审,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应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系统进行申诉申报,并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内容:详细补充材料如需提供原件,复核原件程序与上报时一致),并于2025年3月11日17时前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反映的,请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反映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04号联系单位:资中县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联系人:梁正豹电话:(0832)5604593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5日附件1:建设类行政许可初审意见公示一览表(公示期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建筑业企业序号单位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四川省红森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模板脚手架延续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