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争先创优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20〕22号)和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海宁市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农机作业补贴工作办法的通知》(海农发〔2021〕17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我市农业无人机作业面积139987.21亩次,拟补助资金979910.47元(详见附件),现对海宁市2021年度农业无人机作业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等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635763(农机站)、80782719(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87292020(财政局农业科),附件:2021年度农业无人机作业补贴公示表.docx海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27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