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前郭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前农联发[2025]19号)文件要求,对全县一季度生猪出栏达到20000头的企业奖励基本金100000元,在此基础上每多出栏10000头增加奖金10000元,企业需提供防疫支出票据,每户上限不超过30万元,通过企业申请、县乡审核,确认我县符合奖励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2个,2025年第一季度出栏育肥猪118472头,有产地检疫证明和销售发票,超过第1季度出栏育肥猪10000头标准,提供25.56万元防疫票据,拟补贴金额190000元,2、吉林中新正大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出栏育肥猪34182头,有产地检疫证明和销售发票,超过第1季度出栏育肥猪10000头标准,提供24.8万元防疫票据,拟补贴金额1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