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银行机构、金融租赁公司、保险机构须由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第四条扶持方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的贷款、借款履约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开展贷款、借款履约保证保险、融资担保业务所产生的损失,第五条贷款贴息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区银行机构、澳门银行机构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进行贴息:(一)对获得合作区银行机构贷款的中小微企业,第六条保险费补贴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区保险机构提供的借款履约保证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第七条融资担保费补贴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获得合作区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进行担保费补贴,第八条融资租赁补贴对合作区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合作区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澳门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进行补贴,单个中小微企业年度贴息或费用补贴资金上限分别为银行机构贷款贴息一百二十万元(最高不超过,第十一条风险补偿对合作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向合作区中小微企业开展贷款、借款履约保证保险、融资担保业务所产生的损失进行有限补偿:(一)对合作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二)合作区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的中小微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个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可获得的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一千万元,合作区金融发展局每年在预算中安排贴息、费用补贴、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第十四条监督管理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在申请风险补偿时,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获得风险补偿后,对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弄虚作假骗取风险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