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实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实施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以下35家参保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拟按2024年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中小微企业)、30%(大型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70-3185247)彝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