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商务局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遂宁市商务局遂宁市财政局2022年5月26日遂宁市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十条措施(修订)为加快推进物流业转型升级,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开办费补贴,分别给予市内引进企业或单位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40万元补贴,第五条鼓励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对年产值达到1000万元的物流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同一户企业年贴息支持不超过20万元,补贴额度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给予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按2万元/条/年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补贴,对企业购置物流快递配送新能源货车给予0.5万元/辆/年的电费补贴,同一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增量补贴全市每年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