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设施大棚建设提升补贴(助)实施细则><浙江省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7号)要求,符合2024年萧山区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的单位共有2家,改造电动化卷帘设备100W(330元/台套)212套,投入资金14.5962万元,共补贴资金6.9626万元,现将2024年萧山区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要求如下:一、公示时间请于2025年8月22日-9月1日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二、公示内容2024年萧山区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资金明细表,三、公示方式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请各有关镇街将附件信息表进行张榜公示,四、其他事项请于9月4日前将公示件上报区农机水利技术推广中心,公示件要求根据公示情况注明“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公示有异议”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请及时反馈,附件:2024年萧山区农业设施大棚卷帘设备提升改造资金明细表.xlsx(分镇街下发)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