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制定了《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8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威海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威海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是市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具体指导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2.协助市科技局开展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审核、考核、评估、验收等工作,3.督促落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人员、场所等保障条件,第七条依托单位是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配合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门做好市重点实验室管理、评估、材料审核等工作,4.承担市重点实验室安全、保密、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工作的管理主体责任,第九条申请市重点实验室应满足下列条件:1.依托单位须为在威海市行政区划注册的企业或设立的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书》进行验收,鼓励市重点实验室将科研成果、研究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源面向企业和社会开放,经第一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备案,依托单位应保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经费,应优先考虑市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