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三)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全县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十一)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十二)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十七)拟定全县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二十三)组织指导县属国有工业企业和县属集体工业企业的改革、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