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8.举办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出资人)能为新型研发机构管理运行、研发创新提供保障,进入“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系统”,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初审,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入围现场考察的研发机构进行考察论证,市科技局根据现场考察意见,对拟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公示,三、有关要求1.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潍坊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2.请申报单位、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时间节点要求,8月22日17:00前申报材料可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间多次修改和退回,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下载并打印备案申报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后胶装,主管部门推荐函、备案汇总表、备案申报书。